拍賣抵押物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(民事),司拍字,104年度,195號
TCDV,104,司拍,195,20150727,1

1/1頁
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    104年度司拍字第195號
聲 請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楊豊彥
相 對 人 中華聯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陳金龍
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。
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。
理 由
一、按抵押權人,於債權已屆清償期,而未受清償者,得聲請法 院,拍賣抵押物,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。又不動產所有人 設定抵押權後,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 受影響。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。民法第873條 、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。
二、本件聲請意旨略以:債務人林素英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 動產,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林素英之債權,於民國(下 同)94年6月20日設定新臺幣(下同)13,480,000元之最高限額 抵押權,存續期間為94年6月16日至134年6月16日,清償日 期、利率、遲延利息、違約金皆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, 並經登記。聲請人執有債務人林素英於94年6月22日向其借 款11,230,000元之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契約1紙,並約定有 利息、遲延利息及違約金,到期日為114年6月22日,詎債務 人林素英自104年1月22日起即未繳納本息,應視同全部到期 ,計尚欠本金8,250,647元及利息、違約金等,債務人林素 英已於94年8月26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因買賣移轉登記與 相對人中華聯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,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 響,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。
三、經查,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,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、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、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、個人購車及購屋 貸款契約等影本為證。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,惟 依前揭法條之規定,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,本件聲請,應 予准許。
四、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、民事訴訟法第78條,裁定如主 文。
五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, 並繳納抗告費1,000元。
六、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,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。
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7 日



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
附表:
┌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編│ 土 地 坐 落 │地│ 面 積 │ 權 利 │
│ ├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
│號│ 市 │鄉鎮市區│ 段 │小段 │ 地 號 │目│ 平方公尺 │ 範 圍 │
├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 │臺中 │西區 │後壠子│ │235 │建│998 │30000分之249 │
├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 │臺中 │西區 │後壠子│ │235-18 │建│1044 │30000分之249 │
├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 │臺中 │西區 │後壠子│ │235-25 │建│744 │30000分之249 │
├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4 │臺中 │北區 │乾溝子│ │170-1 │建│118 │90000分之249 │
└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┌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┐
│編│ │ │ │建物面積(平方公尺) │ 權利 │
│ │ │基 地 坐 落│建築式樣主要材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
│ │建號│--------------│ │樓 層 面 積 │附屬建物主要│ │
│ │ │門 牌 號 碼│料及房屋層數 │ │建築材料及用│ │
│號│ │ │ │合 計 │途 │ 範圍 │
├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1 │9425│臺中市西區後壠│商業用 │第十七層:366.01│陽台:19.88 │全部 │
│ │ │子段235、235 │鋼筋混凝土造 │合 計:366.01│ │ │
│ │ │-25地號 │28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臺中市西區臺灣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大道二段307號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17樓之1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┤
│共有部分:後壠子段9453建號1883.05平方公尺,權利範圍:10000分之82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┌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┐
│編│ │ │ │建物面積(平方公尺) │ 權利 │
│ │ │基 地 坐 落│建築式樣主要材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
│ │建號│--------------│ │樓 層 面 積 │附屬建物主│ │
│ │ │門 牌 號 碼│料及房屋層數 │ │要建築材料│ │
│號│ │ │ │合 計 │及用途 │ 範圍 │
├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2 │9372│臺中市西區後壠│停車空間、避難室│地下二層:2496.14 │ │10000分 │




│ │ │子段235、235 │鋼骨混凝土造 │合 計:2496.14 │ │之82 │
│ │ │-18、235-25、 │28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北區乾溝子段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170-1地號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臺中市西區臺灣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大道二段307號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地下二層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┤
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┌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┐
│編│ │ │ │建物面積(平方公尺) │ 權利 │
│ │ │基 地 坐 落│建築式樣主要材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
│ │建號│--------------│ │樓 層 面 積 │附屬建物主│ │
│ │ │門 牌 號 碼│料及房屋層數 │ │要建築材料│ │
│號│ │ │ │合 計 │及用途 │ 範圍 │
├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3 │9373│臺中市西區後壠│停車空間 │地下三層:2496.14 │ │10000分 │
│ │ │子段235、235 │鋼骨混凝土造 │合 計:2496.14 │ │之82 │
│ │ │-18、235-25、 │28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北區乾溝子段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170-1地號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臺中市西區臺灣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大道二段307號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│ │地下三層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┤
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1/1頁


參考資料
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, 台灣公司情報網
中華聯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, 台灣公司情報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