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67號原 告 參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宗賓 訴訟代理人 曾信嘉律師 陳敬如律師被 告 力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蔡鴻易 被 告 禾凱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游淑娟 共 同訴訟代理人 何崇民律師共 同複 代理人 吳芳儀律師 黃珮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於民國109年6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,玆因兩造未陳明清償何筆借款及時間,無從計算利息而應調查,有再開辯論之必要,爰裁定再開辯論。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怡菁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本件不得抗告。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譚系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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